《陜西日報》2022年7月28日 (記者 郭妍)題: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地區基層就業可享受學費補償 學費補償最高限額本?粕8000元/學年,研究生1.2萬元/學年
7月27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陜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
《辦法》規定,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且服務滿3年及以上的(從實際入崗之日算起),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按照規定給予相應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費補償金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辦法》中的高校畢業生是指經國家和陜西省正式批準設立的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及以后年度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本?粕ê呗、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研究生,畢業次年就業視為非應屆畢業生就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國家部屬高校畢業生到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按照財政部、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省外高校畢業生到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參照本辦法執行(已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不得重復申請)。
《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不含縣本級和縣級政府駐地所在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鄉鎮文化站、鄉鎮財政所、基層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站等;工作現場地處陜西省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縣級以上(含縣級)各局(委員會、辦公室)、高等學校、公安機關支隊級以上(含支隊級)等不屬于基層單位;金融、通信、煙酒(原材料種植除外)、飛機及列車乘務、房地產及其相關產業等特殊行業,不屬于基層單位。
對于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服務期滿3年經審核通過后,給予一次性學費補償。學費補償金額最高限額為:本?粕8000元/學年,研究生1.2萬元/學年。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學費低于最高限額的,按照實際繳納學費補償;實際繳納學費高于最高限額的,按規定的最高限額補償。以上學費不含住宿費及其他雜費。
符合補償條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自畢業當年算起,畢業后的第三年正常申報,畢業后的第四年可以補報,逾期不再受理。